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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城市双修

2018-9-5 9:56:51      点击:
继住建部于2015年4月2日公布16个“海绵城市”建设试点城市之后,于6月10日又下发文件,原则同意将三亚列为“城市修补、生态修复(双修)”的首个试点城市。在住建部陈政高部长的倡导下, 在住建部的积极推动下,“城市双修”从三亚发起,星星之火开始在全国燎原起来,正式进入公众视野。2015年年底,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又提出,要加强城市设计,提倡城市修补,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。 


1、“城市双修”
是“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”实现两个转型 “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”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,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;用更新织补的理念,拆除违章建筑,修复城市设施、空间环境、景观风貌,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。 按照居民出行“300米见绿、500米入园”的要求,均衡布局公园绿地,通过拆迁建绿、破硬复绿、见缝插绿、立体绿化等措施,拓展绿色空间,让绿网成荫。 


2、项目资金有保障
中央和省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各地开展“双修”。各地要鼓励把城市双修的项目打包,整合使用各类转移支付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力争在每年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“双修”项目,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。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,大力推行PPP模式,发动社会力量,推进“双修”工作。


3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
“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”是指用再生态的理念,修复城市中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;用更新织补的理念,拆除违章建筑,修复城市设施、空间环境、景观风貌,提升城市特色和活力。开展生态修复、城市修补(以下简称“双修”)是治理“城市病”、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,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,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,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标志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、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》,经国务院同意,现对加强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工作,提出如下意见。


意见共分六部分,分别是:


总体要求;抓紧做好基础工作;大力改善生态环境;全力提升城市功能;积极塑造特色风貌;健全保障制度措施;


详细的请参见文章: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


4、城市双修试点城市


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分页图
自2015年6月10日住建部将三亚列为“城市修补、生态修复(双修)”的首个试点城市以来,共公布了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,第二批试点城市是19个,于2017年4月公布,而3个月后住建部又公布了第三批38个试点城市,这样,已经有58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。


第一批“城市双修”试点城市


海南省三亚市


第二批“城市双修”试点城市名单(共19个城市)


福建省福州市、福建省厦门市、福建省泉州市、河北省张家口市、河南省开封市等


第三批“城市双修”试点城市名单(共38个城市)


河南省郑州市、河南省焦作市、河南省漯河市、河南省长垣县、湖北省潜江市、湖南省长沙市、湖南省湘潭市、湖南省常德市、广东省惠州市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