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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凰沱江大桥重大坍塌事故分析,必须引以为戒

2018-12-6 21:04:02      点击:
又到一年质量月,作为工程人,我们要严防由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。小编特意重新整理了2007年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的各种资料,包括事故三维动画模拟演示视频以及事故原因的详细分析,大家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。
事故背景
堤溪沱江大桥是湖南省凤凰县至大兴机场二级路的公路桥梁,为双向二车道设计。大桥总投资1200万元,桥长328米,跨度为4孔,每孔65米,高度42米。此桥属于大型桥梁,于2003年动工兴建,计划2007年8月底竣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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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8月13日下午4点45分,大桥正进入最后的拆除脚手架阶段,突然,大桥的四个桥拱横向次第倒塌。经过123小时的现场清理和搜救工作,到8月18日晚,现场清理工作结束,152名涉险人员中88人生还,其中22人受伤,64人遇难。直接经济损失3974.7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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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详细的事故调查,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5日公布事故调查结果:24人移送司法机关,32人受纪律处分;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因该事故等问题被省纪委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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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“8.13”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、技术鉴定、调查取证、综合分析,从立项审批、地质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工程施工、工程监理、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,认定这是一起由质量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,损失惨重,教训深刻。
事故直接原因
事故调查组对堤溪沱江大桥进行了原设计和坍塌阶段结构平行检算,结果表明,原设计的主拱圈和桥墩其强度和刚度能满足规范要求,原设计的结构布置、结构尺寸、选用材料较为合理,设计的施工工序基本可行,但营运期间拱圈安全储备偏低。
多种综合地质勘察表明,堤溪沱江大桥桥墩、桥台未见位移发生,导致大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主拱圈砌筑材料未达到规范和设计要求,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,主拱圈砌筑质量差,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降低。随着拱上施工荷载的不断增加,造成1号孔主拱圈最薄弱部位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,受连拱效应影响,整个大桥迅速坍塌。